说完这话,阿奢顺势用左手一拍大腿,心想我真是疯了,说这个干嘛?!
从石山到平民营,车队一路走了两个来小时,其间阿奢和霍英雄的嘴就没闲过,在兴奋与悔恨中整聊了一路。
起初他们因为对自己的言行全不满意,所以统一的有些灰头土脸,及至走过了半路,由于两人的脸皮厚度双双增加了些许,故而车内的气氛迅速轻松了起来。
阿奢不知不觉的开始了微笑,嘴角始终是向上翘着,又不知从身上哪个口袋里摸出了一条细细的金色项链,缠在手指上转出小小一圈金光。
顺时针逆时针交替着转了片刻,末了她忽然任由项链旋转着飞离手指,随即很灵活的在半空中一把抓住了这一抹金光。
金光被她收进掌心,手攥成松松的拳头伸到了霍英雄面前:“接着。
”
霍英雄立刻用双手在下面接了,同时发现阿奢的拳头真是秀气,相形之下,自己的巴掌简直大成了蒲扇。
阿奢张开五指,指间光芒一闪,金色项链掉进了霍英雄手中:“护身符,送给你。
”
霍英雄捏起项链迎着天光看,项链连着个小小的坠子,是椭圆形的金色薄片。
好奇的转向了阿奢,他让项链坠子正垂到了双方眼前:“这就是护身符吗?”
坠子像枚小星星一样,在两人中间晃来晃去。
阿奢侧身面对了霍英雄,歪着脑袋枕了座椅靠背:“它是阿米巴大神的象征。
”
霍英雄一愣:“阿米巴?阿米巴不是一种细菌吗?”
阿奢答道:“我们崇拜它的生命力。
”
霍英雄想了想,随即笑着把项链挂上了脖子:“明白了。
”
霍英雄刚小心翼翼的把项链掖进了军装领子里,汽车队伍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跟着阿奢向上爬出了自动门——这一路上他光顾着和阿奢说话了,对待窗外风光几乎是一眼没看,看了也是视而不见。
如今高人一头的站在车顶,他举目四望,这才看清了平民营的全貌。
和开在石山内部的中央大本营不同,平民营是由成排的简易房屋组成的,房屋之间留出了宽宽窄窄的通道,乍一看上去,已经有了村镇的雏形。
简易房屋仿佛是由塑料板组合而成的,有的新一点,有的旧一点,颜色不统一,样式大小也是各有特色,不过这特色乃是出于物质资料的匮乏,而不是为了标新立异。
一大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已经在营外的平地上列了队伍,另有大批鸠形鹄面的平民,也都垂着手低着头站在房前,偌大的一处部落区,此刻居然安静得只有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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