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知道,是对谁……
黑狼有了一个名字,阿旭烈,那是只有曼陀园的主人才知道的名字。
从那以后,玄熠口中的阿旭烈变成了一只黑色的狼。
而这个阿旭烈不像以前的阿旭烈那么羞涩憨厚,这个阿旭烈懒散高傲,唯一的爱好便是跟玄熠抢夺园中那个舒服的躺椅。
日子一久,曼陀园周围的部落里便开始盛传曼陀园的曼陀老爷驯服了吐苏山谷的黑色狼王,有时路过的人们会悄悄的在曼陀园外探头探脑的瞻仰一下传说中黑色狼王的风采。
而这时的黑狼阿旭烈便会突然嗷上一声,把那群看热闹的人们吓得全都尖叫着四下逃窜,阿旭烈便可以继续惬意的睡午觉了。
驯服?怎么可能,谁都知道我们狼族是天底下最难驯服的种族。
我喜欢待在这里,是因为这里的阳光跟阿曼湖的阳光一样的温暖,—而这里的空气中带着阿曼湖没有的芳香,最重要的是,这里睡觉的「石头」比阿曼湖的更加舒服。
「阿旭烈,来吃饭了!
」
当然,有个听话的手下帮我准备好吃的鲜肉,省去我逮猎的麻烦,也是一大原因。
阿旭烈跳下躺椅,开始撕咬红彤彤的牛肉。
早已跟阿旭烈混热的玄熠毫不避忌的用手抚摸着阿旭烈的黑色长毛,阿旭烈的两耳顺着玄熠抚动的手而贴到头上,很受用的享受着它的「手下」帮它理顺长毛。
当然了,这只跟阳光一样温暖的手,也是我喜欢待在这里的另一大原因……
「阿旭烈,一会儿去阿曼湖比赛怎么样?你到现在还没有赢过我的千里驹呢。
」
「啊!
干嘛突然咬我?」
只不过这个手下还没有调教好!
黑色的阿旭烈惬意的用舌头舔掉牙缝上的肉丝,美滋滋的又跳回躺椅上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便闭目假寐起来。
「这辈子见过最懒的活物就是你了。
」
玄熠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轻轻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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