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谁敢比他惨-《美人谋律男主在第几章出现》

第七十八章 谁敢比他惨(第2页)

并不会觉得丢人。

至于到堂下怎么办?一码归一码,到时候再想办法应对就是。

罗大都督到底城府深,心中虽恼,但面儿上半点不显,只对着站在堂下的一个刀笔小吏使了个眼色。

早知道康正源会为金一找讼师,所以他也备下了熟悉刑司之人。

那刀笔吏姓田,人称老田,约摸四十来岁年纪。

长得倒还不错,但不知是不是刀笔吏当太久了,看起来颇为严厉,很不好说话的样子。

看到罗大都督的暗示,他连忙上前,对堂上施了一礼道,“康大人,此名女子所辩者,甚为荒唐,算得上是信口雌黄。

堂上用刑,那是律法允许。

至于说金有德的坟地被挖,是盗墓贼所为,与大都督府的盗窃案何干?”

说着,轻蔑地看了春荼蘼一眼,又对康正源道,“我还有几句话要问问那大胆的民女,请大人答应。”

“哦?”

康正源一挑眉。

然而他还没答应,那老田就已经急不可耐地道,“身为女子,抛头露面,可还有体统?即无体统,还谈什么大唐的立身根本?”

他说得义正词严,唾沫星子乱飞。

春荼蘼一点不生气,因为她既选了这条前人没走过的路,在大唐当个讼师,还是女的,就有准备面对礼教的压迫和别人的轻视,甚至敌视,因而只笑了笑道,“田先生,既然您提起大唐律,岂不知律法并没有禁止女子代讼,又怎么没有立身根本了?难道说,你对皇上颁布的法典不满吗?还是你认为,你比皇上还高明?皇上没说不许,到你这儿就不许了?”

老田是刀笔吏,不是官,所以尊称一声先生。

“你!

咬文嚼字,小儿之戏。”

老田哼了声,却不敢正面回话。

“律法,就是要抠字眼儿的。”

春荼蘼又驳了回去,神色端正,“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先生若没有这种严格严肃的精神,还是不要再上公堂,免得误人误己。

再者,我上堂不是与人做口舌之争,而是讲事实,摆道理,适用律法,申诉平冤。

敢问先生,你上来就针对我,可是对律法应有的态度?”

老田听说过春荼蘼的事,但第一次直面体会到她的伶牙俐齿,不禁着恼。

但他也算是冷静的,并没有暴躁,而是嗤笑道,“说到律法,你敢来上堂,可知诸为人作辞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

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意思是:给别人写状子,不按实际随意增加状况的,打五十板子。

如果增加的状况致使对方罪状加重的,按照诬告罪减一等处置。

老田是警告她,金一的反诉这么狠,但若最后罗大都督无事,她自己会倒霉的。

总体上来说,这也算恐吓了。

“多谢田先生提醒,只是民女虽然无权无势,却明白以事实为依据,以律法为准绳,断不会冤枉别人,也不会让别人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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